雇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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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職業安定所
為在日本可取得就職簽證的外國人進行工作諮詢、職業介紹等的雇傭服務。有些地方還配備翻譯,請到當地的職業安定所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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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條件
- 日本的勞動基準法禁止以國籍為理由的不平等待遇。簽訂勞務合同時,應注明工資、勞動時間等有關勞動條件的(有關工資應有書面記錄)條款。如雇主不遵守勞務合同,勞動者既可自行解除合同,也可要求雇主遵守勞務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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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資
工資是應以現金方式,每月一次以上在規定的日期內直接交付給勞動者。發給的工資中扣除所得稅、住民稅、健康保險、厚生年金、雇傭保險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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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時間
勞動時間,原則上應以一週40小時,1日8小時以內(不含休息時間)為準則。根據規模、業種不同,一週勞動44小時也在許可範圍之內。休息日必須是一週一次(或以上)。但是在勞動者與雇傭者之間簽訂合同的特殊情況下,時間外,假日勞動也被認可。但要增付給勞動者業余時間勞動獎金百分之二十五,假日勞動獎金百分之三十五的額外酬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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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薪休假
持續工作6個月,而且出勤率達到全工作日的8成以上者,應每年給予勞動者一次帶薪休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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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雇
解雇勞動者的時候,以提前30天通知為原則。如未在30天之前通知,使用者應付給勞動者30天以上的平均工資,但在因工受傷,身患重疾而休養的期間內以及休養結束後的30天內,禁止有解雇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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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東京都外國人勞動諮詢處 |
工作的諮詢,並介紹日本勞動關係法及關於雇傭的情況
時間:14:00到16:00中文可以
東京以外的人請到居住地附近的勞政事務所去諮詢
| 中央勞政事政所 |
中文 |
星期二及每月第二週和第四週的星期四 |
tel:03-5543-6110 |
| 王子勞政事政所 |
中文 |
星期三 |
03-3900-6110 |
| 新宿勞政事政所 |
中文 |
星期五 |
03-3203-6110 |
| 龜戶勞政事政所 |
中文 |
星期一、星期四 |
03-3637-61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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