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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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.許可.更新.登記
外國人登錄以及各種手續
外國人登錄
登錄人
1)駐日90天以上者
入國後90天之內注冊
2)日本出生的人
出生後60天之內注冊
※外國人登錄的各種申請請本人辦理,但是,有關住所、在留資格、在留期間的變更申請,同住的親屬可以代理申辦。
但是,未滿16歲者可由其父母或一起居住者代理申辦。
第一次登錄申請
入國時第一次登錄必須的材料
1)護照
2)同樣的照片2張(16歲未滿者不要)
出生登錄時必須的材料
日本出生證明
再次申請
16歲以上者請於外國人登錄證上記載的再次申請期間內辦理手續,未滿16歲者請於16歲生日起的30天內辦理手續。
必須材料
1)同樣的照片2張(16歲未滿者不要)
2)外國人登錄證明書
3)有護照者請出示護照
變更登錄申請
住所、姓名、國籍、在留資格、職業、工作地點等變更時請攜帶以下材料於14日以內辦理手續。
必須材料
1)外國人登錄證明書
2)變更事宜證明書
3)同樣的照片2張(姓名與國籍變更時必須)
剛獲得永住許可或特別永住許可者請準備以下材料,於14日之內辦理手續。
必須材料
1)護照
2)永住許可或特別永住許可證明書類
3)同樣的照片2張(16歲未滿者不要)
4)外國人登錄證明書
外國人登錄
外國人登錄是指住在日本的外國籍人士(日本國籍和多重國籍人士除外)在所居住的市、(區、街道)進行外國人登錄,這是一項必須的義務。
登錄事項有所變更時請速與登錄處聯繫。
外國人登錄證是在日本用來證明身份的,16歲以上的人都有義務隨身攜帶。
關於照片的注意點
6個月以內拍攝的
無背景
脫帽
與護照上的證件照同規格的照片
登錄用照片規格
外國人登錄證的再發行
外國人登錄證遺失、被盜時,請準備下列材料迅速申請再發行。
必須材料
1)同樣的照片2張(16歲未滿者不要)
2)向警察局或派出所遞交的報失單
3)有護照的人請遞交護照
外國人登錄證的更新
外國人登錄證殘缺、沾污時,請準備下記材料迅速申請再發行。
必須材料
1)同樣的照片2張(16歲未滿者不要)
2)外國人登錄證
3)有護照者請出示護照
外國人登錄證的返回
無再入國許可出國時,請在出國港口、機場把登錄證返回邊防工作人員。已加入日本國籍或是死亡時,請申請人(證件人死亡時由同住的親屬)將登錄證返回給所在地的市、區、街道辦事處。
再入國許可
出國前如果取得了再入國許可,可保留外國人登錄證出國。
申請再入國許可的必須材料
1)再入國許可申請書1份
2)外國人登錄證
3)護照
各種申請場所
(1)外國人登錄申請
請到所住的市、區、街道的辦事處辦理。
(2)再入國許可、在留期間更新的許可等
。
請到登錄所在地的入國管理局辦理。
(3)外國人登錄證遺失、被盜時
請去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、警察署申報。
(4)加入日本國籍的申請。
請去地方法務局戶籍科辦理。
注意
外國人登錄的各種申請本人辦理。但是,有關住所、在留資格、在留期間的變更登錄申請,同住的親屬可以代理申辦。
(因病或殘疾而無法去區辦事處的情況下,也可由同住的親屬代理申辦)
16歲未滿者的申請
1)和本人一起居住的父母
2)家族成員
3)其它同居者
按以上的順序可以代理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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